广州制药厂洁净室
管理标准----厂房与设施 | ||||||
文件名称 |
防止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洁净室厂房(包括仓库)的管理制度 |
编 码 |
SMP-FE-003-00 | |||
页 数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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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订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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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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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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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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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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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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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部门 |
质管部 |
分发部门 |
生产部、仓库、生产车间 |
目 的:建立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厂房的管理制度,防止昆虫及其他动物对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及其包装容器的污染与破坏。
适用范围:gmp洁净室工程生产厂房、仓库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
责 任:仓库管理人员、洁净车间操作人员、生产各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质管部负责人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防止昆虫或者其他动物进入洁净室车间的管理办法:
1.GMP洁净室仓库的窗户,在关闭时应能密封。无特殊情况,窗门不允许打开,在特殊情况需打开时,应在使用后随即关上。洁净室仓库的窗户、排风扇的排风口应装上铁纱网。
2.洁净室厂房、仓库的门口设防虫灯,物料、人员进出生产厂房后,应立即关闭。
3.洁净室厂房内,仓库内在老鼠常经过的地方,适量放置粘鼠胶、鼠笼;捕获的老鼠及时杀死。
4.洁净室厂房、仓库的排水道中,地漏要盖紧,排水道出口处加装铁栅,防止老鼠和其他动物爬入。
5.每周由质管部组织有关人员对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洁净室厂房的管理进行检查,并填写《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洁净室厂房检查记录》记录内容为:存在问题、所在部门与地点、整改部门、整改计划完成时间等。